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 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 之宰孔。宰孔曰: 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 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 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 後,年少 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 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 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 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 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 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 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 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 奚齐于丧次, 献公未葬也。荀 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 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 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 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 ”。及破 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 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